Case Summary
本案围绕奈良县平群町一处大型太阳能发电厂(“生驹平群太阳光发电所”)的开发许可展开。奈良县于2019年及2023年先后批准了该项目的林地开发许可。下流区域的居民认为,项目涉及的森林砍伐将加剧土石流与洪水风险,于2023年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许可。一审奈良地裁认为县政府的判断不存在错误,驳回了原告诉求。原告方随后提起上诉。2026年6月18日,大阪高等裁判所(长谷部幸弥裁判长)作出判决,认定县政府在计算防灾用调整池容量时所采用的降雨量标准“缺乏合理性”,构成“裁量权的逸脱或滥用”,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命令奈良县撤销开发许可。
Status or Result
2026年6月18日,大阪高等裁判所判决撤销一审奈良地裁的判决,命令奈良县撤销对涉案大型太阳能发电厂的林地开发许可。据原告方律师团称,这是日本首次有法院判决撤销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许可。原告团及律师团随后发表声明,要求奈良县知事接受判决、放弃上诉,并指示开发商恢复森林原状。
Key Disputes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奈良县政府在审批开发许可时,所依据的防灾调整池容量计算标准是否合理合法。县政府采用“大和川基准”与“高尔夫球场基准”组合计算,但原告指出该计算方法未充分考虑下流河道的实际排水能力。法院认定,县政府设定的10小时降雨持续时间及147毫米总雨量标准缺乏合理性,且与县政府其他基准(24小时)存在矛盾,构成裁量权的滥用。
Social Impact
本案作为日本首例撤销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许可的判决,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行政审批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判决指出行政机关在防灾标准设定上的不合理性,对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大型太阳能项目审批提出了更严格的司法审查要求。案件也体现了日本司法在环境保护与能源开发之间的权衡,以及公民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安全权利的有效性。
Adapted Novels (1)
Feedback & Corrections


No comments yet. Be the first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