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Summary
本案发生于2024年5月29日,地点在日本水户市的被告家中。被告人与甲共谋,对甲当时7岁的儿子乙实施暴力行为。甲使用气枪发射BB弹击中乙的左手及右膝,被告人则用拳头多次殴打乙的面部和腹部。暴行导致乙面部皮下血肿、左手及右下腿皮下血肿、左肠骨附近皮下血肿等伤害,需约两周时间痊愈。案件于令和7年(2025年)3月25日在水户地方裁判所宣判。
Status or Result
2025年3月25日,水户地方裁判所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判决将未决羁押天数中的140日计入刑期。同时,法院决定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缓期三年执行该刑罚。
Key Disputes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是否曾用拳头殴打被害人的面部。被告人在公判庭上否认殴打被害人面部,辩护人也据此主张被告人未实施该暴行。然而,被害人陈述(包括司法面谈及当庭作证)与医疗记录高度吻合,显示左眼头至鼻根处有皮下血肿及上唇小带周围牙龈发红。辩护人质疑被害人年龄小、表达能力未成熟、陈述不一致,但法院认为被害人关于被拳打面部的陈述明确且可信。
Social Impact
本案作为一起典型的家庭内虐待儿童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儿童保护及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被害人(年仅7岁)陈述的采信,体现了司法程序中对未成年人证言的重视。判决结果(实刑加缓刑)反映了法院在惩治暴力行为与给予被告人改过机会之间的平衡考量。
Adapted Novels (1)
Feedback & Corrections


No comments yet. Be the first to comment!